长春产假,长春可延长产假到一年。国内比较长可以休到1年,但仅有西藏、吉林、重庆三地区可以实现,其它最长在188天左右,部分地区如四川、石家庄等地,加上哺乳假可以休到200天-1年不等。
根据《吉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》第十二条规定,女职工正常生育的,可休产假98天(含产前15天待产假),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,多胎生育多生一个可增加15天产假,目前长春也按此规定执行。
《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另外规定,女职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生育的,可增加产假60天,也就是说,以长春南关区为例,目前产假可休到158天产假(98天国家规定产假+60天增加产假计算得出),若是剖腹产,产假可休到158+15=173天。
根据长春相关法律规定,产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,由用人单位照发产假工资,而且休假不影响原有福利、补贴待遇、全勤评奖等。
以南关区为例,最长一年的产假期间,工资发放有两大标准:
长春小产假期是多久?
15-42天不等。
根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的规定,小产也可享受小产假期,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享15天产假,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,怀孕28周以上分娩可享受正常生育产假。
长春剖腹产产假173天,只休了50天,生育津贴怎么算?
按实际天数计算。
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发放是二选一的,未休完产假提前上班,单位支付产假工资后,生育津贴报销后将支持归企业所有。
国家对于产假的规定是限定在98天,且产前可休15天,现行的产假政策多是各地区针对自身的具体情况进行地细化调整,各省、市的产假标准大有不同,各地产假政策可参考下表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