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桂林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负责人指出:我市将持续放宽宝宝落户政策,全面取消以前申请落户人员的学历、房产、职业、年龄等方面的落户限制,以合法稳定住所和稳定就业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。
在桂林秀峰、象山、七星、叠彩、雁山五城区,只要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所,外来务工人员就可以申请户口迁入,这里的稳定居住所包括租赁住房、借住亲戚等,户口迁入后,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均可以迁入桂林。
负责人还指出,对于新生儿落户政策,桂林目前依然按照以往的政策实施,即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,即可按自愿随父或母办理出生登记,对于外来户口需先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落户,迁入后其在子女才可跟随迁入桂林。
1、父母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结婚证;
2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;
3、非婚生子随母落户,须提供母亲生产医院的证明或者病历病案档案复印件;
4、非婚生子随父落户,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。